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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乡贤文化
李福蔚
  
  “乡贤”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乡贤,他们以治地清明,或以道德、品行高尚而闻名。乡贤是中国农耕文明的产物,是民间本乡本土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
  中华民族自古有崇贤敬贤的优良传统。唐朝《史通·杂述》就有“郡书赤矜其乡贤,美其邦族”的记载。明代朱元璋的儿子朱栴撰《宁夏志》列举乡贤人物,开始建“乡贤祠”。凡进入乡贤祠的人,既要有“惠政”,又要体现地方民众的意愿。清代不但建有乡贤祠,还把乡贤列入当地志书。
  乡贤,多是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回乡的乡贤怀着一种奉献精神,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修养,参与家乡建设和治理。他们身上的文化道德力量可教化乡民,反哺桑梓,泽被乡里,温暖故土,对凝聚人心、促进和谐、重构乡村传统文化,是不可忽视的人才支柱。
  乡贤文化是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标记,是连接故土,探寻文化血脉,张扬固有文化传统的精神原动力。
  乡贤文化是乡贤主体所拥有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以及法律和风俗习惯的复合体,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爱等特点,既具有传统文化共性特征,又有明显的地域性、人本性、亲善性和现实性的特征,是乡村教化乡里、涵育乡风的重要精神力量。
  乡贤文化是扎根于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以乡愁为基因、以乡情为纽带、以乡贤为楷模、以乡村为空间,以实现乡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村民安居乐业为目的的一种文化形态。
  总之,乡村是中华文明的根,五千年的中华文明,基本载体就是乡村,承载着所有炎黄子孙的美丽乡愁。中国传统乡村在社会结构上讲究自下而上,乡贤带动;在经济上,是自然合理、自给自足;在文化传统上,讲究和谐共生、自内而外。自治、自生自然、自律构成了中国传统乡村的特点。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乡贤文化的精神底蕴不仅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有重要意义,而且就社会价值而言,也有利于促进乡村治理。
  (作者系宝鸡民俗博物馆特邀顾问、民俗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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