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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立身守信经营
——记第七届宝鸡市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张宏韬

  宝文
  日前,第七届宝鸡市道德模范名单公布,眉县的张宏韬作为“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名列其中。
  1968年11月出生的张宏韬是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鼎晟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他二十年如一日,始终将“诚信”作为企业文化精髓,把客户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诚实守信”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自公司成立以来,张宏韬坚守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每年稳定纳税额上百万元,被所属税务局认定为重点税源企业。2020年初,鼎晟公司武汉办受疫情影响,办公场所被征用为隔离点,人员出行受限、物流交货期严重滞后,经营几乎“停摆”,张宏韬驱车千里为武汉办送去防护物资,鼓励大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最终按期完成了某军种大修厂繁重艰巨的“专项任务”,履行了合约,武汉办当年超额完成销售任务1700万元。除此之外,张宏韬坚持实施“暖心工程”,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多渠道改善职工生活;设立“帮困基金”,及时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和资助,累计帮扶资金10余万元,解决了员工的燃眉之急。多年来,公司未发生过劳资纠纷。
  在张宏韬看来,诚信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他坚持以“学会诚实守信,做到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深深感动着每一位客户、每一位员工。他曾获“宝鸡好人”、中国兵器集团动力研究院“劳动模范”、陕西北方动力公司“劳动模范”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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