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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9日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议决定: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23年1月29日至2月1日在宝鸡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有八项:(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四)选举;(五)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八)审议通过政协宝鸡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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