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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拒收现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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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拒收现金罚!
人民银行眉县支行处置一起拒收现金事件
近日,人民银行眉县支行成功处置一起拒收现金投诉事件,有力地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人民币的信誉。
用手机付款或者使用现金结账,这是市民的个人习惯,然而一些商户却因为嫌麻烦而拒收现金。日前,人民银行眉县支行就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该县一家超市在结账时不收现金。接到举报后,人民银行眉县支行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到现场取证核实。经过检查,认定该超市拒收现金行为情况属实、事实清楚。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人民银行眉县支行依法对该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以“违背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拒收人民币现金,不予提供商品”为由,当场作出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被处罚超市负责人表示接受处罚,并表示在今后的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货币信誉。
“作为基层人行,有义务、有责任维护人民币的正常流通,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利的现金服务。”人行宝鸡中支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持续引导辖区各支行,广泛建立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协作执法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治拒收现金网格化工作,从严查处辖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有力有效维护好群众使用现金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定货币的信誉。
(李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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