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专题
标题导航
|
扩大朋友圈 服务更便民
中药汤剂送老人
阳光照亮致富路
种植丹参效益好个人集体双丰收
变革
倡议书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阳光照亮致富路
太白县15座光伏帮扶电站带动800余脱贫户增收
本报讯太白县光伏帮扶项目实施以来,在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增加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村级光伏帮扶电站15座,总装机规模2628千瓦,累计电费收入557.7万元,带动876户脱贫户户均增收4890元。
2020年以来,按照“光伏收益的80%用于脱贫户承担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支出”规定,太白县修订完善《太白县光伏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县、镇、村三级统一光伏收益分配标准和要求,明确使用方向,规范收益分配。同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光伏公益岗位人选范畴。针对有就业意愿且愿意在本村务工的“三类户”,增设了电站管护员、村公共设施维护员、保洁员、防疫防控等光伏帮扶公益岗位7大类,累计安排就业275人,发放公益岗位工资112.1万元。同时,积极组织动员“三类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务工,累计组织“三类户”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务工2014人次,发放劳务工资305.96万元,守牢了不发生返贫致贫的底线。县上还根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容量、资金投入及关联脱贫户等情况,将各村光伏帮扶电站资产进了确权登记,确保光伏电站资产归脱贫村集体所有,各村集体经济累计增收131.4万元。
本报记者裴兴斌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