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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产区环境 促进产业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
本报讯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四十八条,主要明确了凤香型白酒的定义、产区范围以及相关历史文化表现形态。《条例》从凤香型白酒的历史文化保护和产区环境保护入手,对保护名录管理、物质和非物质文化保护、传承发展等进行了规范,对产区划定、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等作了规定,还对技艺代表人的认定、责任与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我市围绕打造“全国知名凤香型白酒生产基地”目标,强力推进白酒产业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白酒产业链条,全市现有白酒酿造及配套企业40余户,从业人员上万人,年产值突破100亿元,我市被授予“中国凤香型酒城·宝鸡”称号。该《条例》的颁布,为精准保护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对于夯实产业基础、推进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记者李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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