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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破产审判加减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
  史红海谈佳华仇阿睿
  今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等方面,出台了《关于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四条措施》,全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司法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其中坚持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智慧和力量。
  截至目前,市中院通过办理破产类案件累计化解债务近4亿元、化解执行积案100余件,牵头负责的营商环境测评“办理破产”一级评价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以专业化机制保障规范运行
  市中院完善破产案件立案预审、繁简分流等机制,解决破产案件入口问题。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通过缩短程序时间、简化流程等方式加快案件审理进程。同时,积极推进“执转破”案件审理常态化和规范化,将破产审判工作与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对接起来,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工作格局。在审理属于执行转破产审查案件的陕西某旅行社破产清算案中,市中院通过简化指定管理人程序并及时发布公告,使本应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议程一次完成确认债权等工作,仅用6个月就审理结案,并及时划拨案涉存款,清偿率达87.71%,真正实现终结执行、市场出清。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质效市中院充分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化程度,印发实施《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破产财产拍卖原则、拍卖平台选择、拍卖方式等环节,2021年以来审结的所有破产案件全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拍卖。由于大多数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涉及人数多、地域广,宝鸡中院积极探索线上平台召开债权人会议,截至目前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已召开债权人会议16次,既保证了疫情防控不放松,又有效减轻债权人诉累,为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提供了可靠保障。以市场化手段助力企业发展
  5月7日,由市中院主管、31家中介机构组成的宝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宝鸡地区破产管理人工作正式步入市场化、职业化、标准化轨道。市中院坚持发挥破产制度优胜劣汰、吐故纳新作用,积极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在化解产能过剩、清理僵尸企业的同时,实现静态资产整合与动态营业有机融合。在处理陕西某矿产公司破产清算案时,法官了解到,该公司现存堆放多年的50余吨焦炭,如不及时处理将彻底报废。通过多方渠道,法官获悉凤县某企业恰好需要大量焦炭,就主动为两家企业牵线搭桥,既防止了破产企业资产贬值,又帮助解决了有需求企业的燃眉之急,实现经济资源的盘活和重新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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