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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人民法院法官张莉:
扎根基层止纷争司法为民写芳华

  “我热爱这个职业,以此为荣、奋斗无悔,并将继续全心投入、全力以赴、砥砺前行,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时代人民法官应有的贡献。”这是渭滨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莉曾说过的一句话。
  近年来,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现出疑难案件多、集团诉讼案件多、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矛盾尖锐等新特点,张莉常年工作在民事审判一线,她始终怀着对审判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刻苦钻研业务,勇挑重担,办理和参与办理了一大批在辖区有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
  2019年夏天,张莉承办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企业几个月发不出工资,而被告拖欠货款几年不付。张莉带病奔赴外地,一天内连跑5家银行查询被告财产,汗水湿透了衣衫,却一无所获。她没有气馁,认真分析情况后,连夜驱车200公里到被告公司注册地,第二天一大早,在查询银行存款过程中发现工作人员企图给被告通风报信转移财产,她当即拿出罚款单和拘留决定书,欲对银行延误冻结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给予制裁。迫于法律的强大震慑力,80万元保全成功,张莉挽救了一户濒危企业。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张莉办理案件2700余件,2019年至2021年共办结案件1289件,各项考核指标连年优良,结案率始终位居全院前列。
  普通民事案件的审理不仅仅是当事人的利益、权利之争,还涉及情感因素,因此,彻底化解纠纷的最有效方法是调解。在多年的调解工作中,张莉总结出亲友规劝法、亲情激励法、换位思考法、结果比较法、情理交融法、多管齐下法等民事诉讼调解“六法”,更好找准症结、分清是非。张莉以诚挚、公道、耐心的态度疏解当事人心结、平衡其利益关系,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调解履行率达85%以上,位居全院前列。
  近年来,张莉先后获评“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第七届宝鸡市劳动模范”“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先进个人”等,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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