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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关口 擦亮窗口
——渭滨区纪委监委创新审理机制保障办案高质量
    渭滨区纪委监委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指导镇(街)纪(工)委案件审理工作

  本报记者弓旭东
  “你们的《审理工作提示》太及时了,为我们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参考和指导,非常实用!”近日,渭滨区神农镇纪委书记周昊收到区纪委监委《审理工作提示》后发出感慨。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高质量上。案件审理工作是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关口”“窗口”。2021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围绕保障和提高办案质量目标,不断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过硬的审理质量确保过硬的案件办理质量。
  提示先行办案质量关口前移
  “最近我们组又来了几件酒驾问题线索,定性量纪上该如何把握?”“我们受理的这起酒驾问题线索情节比较轻微,是否必须立案?”2021年,渭滨区全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治理,面对镇(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继提出的诸多疑问,渭滨区纪委监委及时制定了《关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提示》,为精准办理酒驾醉驾案件提供规范性指导意见,有效避免同类案件畸轻畸重现象发生,进一步维护了纪法权威。
  2021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紧扣案件办理质量“第一要求”,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主动将办案质量关口前移,从日常案件审理和案件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出发,及时总结梳理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有关案件定性量纪标准和适用条款,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相关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有效保障案件审理质量。
  作为案件质量审核的重要“关口”,渭滨区纪委监委建立起主审人、审理组、室务会、委领导、常委会五级把关的分层责任体系,明确主审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处理意见负第一责任,要求审理组全面交叉阅卷、相互补充提出审理意见、解决一般性问题、总结归纳案件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全面阅卷,我发现该案在量纪上存在以下问题……”“我补充一点,本案适用纪法规定上有遗漏……”每一次室务会讨论时,参与审理人员各抒己见,确保案件从程序到实体、从证据到纪法适用等各方面经得起检验。
  一年来,渭滨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案件审理责任体系,夯实工作责任,实现案件质量把关的“闭环”管理,为办案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纪法随“诊”常态化答疑解惑
  “真的太感谢你们的指导了,化解了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不少业务难题,为我们理清了工作思路!”高家镇纪委干部对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表示由衷感谢。
  2021年以来,案件审理人员在持续增强自身审核把关能力的同时,常态化开展日常问题咨询和疑难问题会商论证,不仅对各单位反映的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主动沟通、动态跟踪、提前介入,帮助理清认定思路、强化取证引导,还积极推动工作求新求变,推进审理工作联系点建设,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助力赋能。
  针对镇(街)纪(工)委业务能力相对薄弱等情况,从2021年起,渭滨区纪委监委就探索建立“案件交叉审理”模式,先是在九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试点,对全区基层违纪案件实行交叉办理、交叉审理。今年,又依托5个办案协作区,进一步整合审理力量,在协作区内开展案件交叉办理、审理。截至目前,通过交叉办案,初核问题线索62件,办结44件,转立案23件,通过交叉审理党政纪处分17人。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的重要‘关口’‘窗口’,案件审理工作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在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基础上,运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切实履行推动办案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渭滨区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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