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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4条金融措施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大能量”助力宝鸡制造“向前冲”
  本报讯近日,我市出台《宝鸡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打好金融支持保障实体经济发展政策“组合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能,支持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企业发展。
  支持措施共有14条: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设立工业发展基金,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开发科创企业“科技贷”,开发股权投资企业“投联贷”,开发上市后备企业“专项贷”,开发“企业E(易)贷卡”,扩大保险产品服务,提升市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八项服务机制,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强化民营企业金融支持,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加强金融机构考核。其中前9条为“硬件支持”,后5条为“软件支持”,形成了相互配合、协同支撑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体系。
  在“硬件支持”方面,支持县区政府、民营企业通过新设、控股、参股等方式,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总规模20亿元的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加大对市内优质企业的支持。设立1亿元规模的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府增信措施,鼓励支持银行机构扩大企业信用贷款规模。针对“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企业,单户企业提供1000万元以下、3年期限的信用贷款。凡纳入省市上市后备库的企业,提供3000万元以内的三板贷、固定资产贷及项目融资。
  在“软件支持”方面,建立对上市后备企业动态发布、协同服务、价值发现、能力提升、形象塑造、融资对接、奖励激励、考核引导八项机制,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及在资本市场发展。在金融政策落实中,坚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对待,建立民营企业金融政策落实跟踪和评估反馈制度。
  据了解,市级相关部门将加快政策落地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细化完善,确保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让更多企业享受到政策支持红利。本报记者李小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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