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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位更名的公告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宝编发〔2022〕8号),原“宝鸡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宝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简称宝鸡市金融局或市金融局。
  单位更名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继续履行全市金融监督管理行政职能。原有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不影响单位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各项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市金融局印章自2022年11月8日起启用,原市金融办印章同时废止。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609室
  联系电话(传真):0917-3262314
  特此公告宝鸡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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