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在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近日,我省发布首批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凤县“236机制”蹚出乡村善治新路子》被列为组织振兴类十个典型案例之一,并向全省推广。
近年来,凤县创新社会治理,探索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36机制”,即搭建两个平台、突出三调联动、落实六大保障,多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打造独具凤县特色的“枫桥经验”,实现了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目标。搭建平台解纷“只进一扇门”
两个平台,即构建统揽指挥平台和成立多元化解平台。在凤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全县成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统筹党群、人大、政府、政协及政法力量,对重大事项、疑难问题统一指挥,果断处置,推动案结事了;同时,整合法院、司法、公安交警等部门力量,成立全省首家矛盾纠纷化解专门机构——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一厅式办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这是调解协议书,如果双方都认可,请你们在上面签字。”2020年10月22日,在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的调解室里,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工作人员协调组织当事人对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当年9月,凤县境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化解中心及时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主持调解,并安排化解中心心理咨询师对家属进行心理疏导,最终这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
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与法院立案庭同厅办公,交警大队、法律服务所、第三方鉴定机构等同步进驻,实现交通事故“一体处置、无缝对接”。同时,在全县9个镇分别设立镇级矛盾调处化解分中心,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在全县构建形成以村为基础、镇为重点、县为主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自运行以来,中心已受理各类诉求5680件,化解2629件,化解成功率46.2%。
三调联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近年来,凤县坚持人民调解优先,注重行政调解推动,强化司法调解保障,三类调解互相联动,共同发力,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了前面,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
2018年5月,30余名农民工代表要求某建筑公司解决拖欠160名农民工劳务费300余万元。凤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召集相关当事方“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使农民工代表、材料供应商与涉事建筑公司签订8份分期履行调解协议,并逐个进行司法确认,确保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凤县成立县级多元化调解委员会,入驻县矛盾纠纷化解中心,牵头化解镇村难以处理的问题。针对医患、交通事故等政策性强的矛盾纠纷,督促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进行调解,推动案结事了。对涉及法律关系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建立法官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制度,尽最大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对于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必要时引导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对难以达成协议的,导入诉讼程序兜底处理。截至目前,全县镇村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婚恋、邻里、土地、分家析产等各类矛盾3468件,调解成功3410件,成功率达到98.3%。
网格化管理织密平安“防护网”
“数字网格化信息平台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凤县数字网格化城管信息平台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凤县立足于方便群众,依托数字网格化信息平台,选派干部下沉网格,建立三级微信服务群,推进“236机制”进镇村、进网格,组织开展基层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疫情精准防控等工作。各镇、各单位依托网格直接服务群众工作,加强疫情防控人员管理,及时发布排查信息,精准组织核查重点人员,彻底解决了疫情防控人员管理难,入户排查不精准、不彻底等问题。
为确保“236机制”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凤县健全和完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制度保障、服务保障、资金保障、考核保障”六大保障措施,不断创新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提升调解服务质量。先后建立交通事故、劳动保障、妇女儿童维权等5个专业性调委会,发展特邀调解组织19家、特邀调解员178名。从退休的法官警官等人员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1名,专门调处复杂疑难、重大突发矛盾纠纷。以县镇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平台,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精细化服务机制,在企业集中区推行《企地和谐发展公约》,实现“一人有难众人帮、一家有事众家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