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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引纠纷信用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我要了6年都没有结果,没想到调解人员仅用了一周时间,对方就承诺还钱。”近日,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经济纠纷案,保障了当事人符小梅(化名)的合法权益。
  借款人齐涛(化名)在凤翔区经营着一家农业合作社。2016年4月,因合作社扩大规模,他找朋友符小梅借了105万元,并承诺半年后还钱。然而时间到了,齐涛却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绝还钱。6年来符小梅多次上门要账,对方不是躲着不见,就是称资金周转不开拒绝还账。日前,在多次上门要账未果的情况下,符小梅前往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
  调解委员会第一时间派人查看相关证据并多次前往合作社开展信用调查。调解人员不厌其烦地对齐涛进行信用教育,给他讲解失信的危害,经调解,齐涛终于认识到失信的严重后果。一周后,双方在调解员主持下最终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齐涛半年内分三期将所欠的105万元还给符小梅,这起长达6年的经济纠纷终于得以成功调解。
  今年以来,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加强信用纠纷调解,加大企业信用纠纷矛盾排查,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上半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1起,有效促进了基层有效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本报记者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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