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苞谷年代
◎李巨怀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北方人,最透心彻骨的饮食记忆应该是苞谷,陕西方言指玉米。苞谷地域不同叫法有异,包芦、玉茭、苞米、棒子、粟米、玉蜀黍、玉麦、芦黍等,都是它的别称。这种现代人眼里的速生杂粮,在我们的父母之邦,却能酝酿出很诗意的名字。
  我们那代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农民情结,这种情结多半源于苞谷年代的赐予。这种平常而廉价的赐予,却是我们蓦然间方觉珍贵的福报。生活是不经意间变化的,最鲜明的标志应该是饮食习惯的骤变。在全民养生的时下,那些从未以玉米为主食的专家,突然间发现玉米是保健佳品,因它含有膳食纤维,具有通便健脾、提高免疫力、预防肿瘤的功效,它的须叶都有着利尿消肿、医治慢性肾炎的作用。夺人眼球的是,它竟然有着神奇的减肥效能,一种粗粮一旦贴上堂而皇之的标签,它定会焕发出新的生机,一种叫我们这代人瞠目结舌的震撼。一天三顿吃腻味甚至倒胃口的杂粮,在超市里竟然和小时候难得一见的大米有着同等的价格。
  小时候是在一天三顿玉米餐中长大的,早上玉米糁糁,中午玉米搅团,晚上玉米糁糁,再加以玉米面做的发糕,基本就是一天果腹的主食。玉米糁糁是把苞谷粒磨成大中小三种颗粒熬就的稀饭,大颗粒的是把一粒玉米磨成六七瓣,需要长时间的煮熬,一般会加些许小绿豆,夏日炎炎是最好的消夏美味。扁豆拌汤那是光景红火的殷实人家的标配,再配一小碟油炸馍片,应该是我们孩童眼里皇上般的日子。中小颗粒的玉米糁糁好熬易煮,通常会放一小勺碱面增加黏度。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不会做饭,看父母辛劳不易,一天下午放学后便勤快熬起了糁糁,想着多放些碱面会更黏更香,就自作主张多放了两小勺,一尝苦不堪言,不停加水不停加玉米糁,最后熬了一大锅,是平常三四天的量!知道闯下大祸,只好在父母回家吃饭的当口逃之夭夭。
  中午一般是玉米面做的搅团,好搅团七十二搅,然后做成漏鱼或摊在案板上晚饭凉调吃。日子好些的人家会加些小麦面粉,做成的搅团会更加筋道。发糕也是,殷实人家会掺些白面粉,这样的发糕自然讨孩子们的欢心。课余吃零食时,一色玉米面做的发糕,绝大多数同学都手捧一块黄澄澄的发糕,追逐打闹着。只有极少数同学的口福稍好,发糕是掺了小麦面的上品美食。
  西府农村人把吃晚饭叫喝汤,据说是周朝延传至今。喝汤要么喝玉米糁糁,要么把中午摊在案板上的搅团一热,切成麻将块大小,煮些绿叶子菜,一天的日子便画上了句号。实在还不耐饱,蒸屉里取一块发糕便了事。在那个以玉米为主食的年月,其实家家日子都很恓惶,老老少少端一老碗大门外场院蹴一圈,不用瞧,基本都是一个样。中午饭最惬意的便是蹲在生产队的广播下听单田芳老师的评书。晚饭也一样,一大圈围着一台小收音机或村队部的小黑白电视机,那个拿队部大门钥匙的老哥便是我眼里最成功的男人。
  家乡书房沟是旱地多水地少,我全家五口人,水地总共才六分地,一年两料,一料麦子,一料玉米,一等一的好田地。玉米是种速生粮,从播种、拔秧、夹护、浇灌、收获,只有三四个月的生长期。玉米喜水,大旱一周就短收,全村几十亩地也就守着那一口机井,尤其是玉米拔节起穗的时分,家家户户围着机井转,老老少少地里忙。当了半辈子兵的父亲种庄稼也不是行家里手,师傅教不了自家儿,父亲去世早,种庄稼一直是自己瞎琢磨,纯属靠跟着父亲偶尔下地的模糊记忆侍弄。玉米长到一尺左右时,要逐行夹护,每行玉米根部都夹持成棱角鲜明的梯字形小土墙,然后行与行之间再隔成两米长的相互勾连的小段便于存水,这样浇完地后,地里存的水能保持更长久的水分。我种的玉米虽然扭扭歪歪,但在地旁看还长势喜人。由于夹护水平不行,浇完地后,断的档都被肆意泛滥的水流冲毁,存不住水。直到玉米长到齐腰高时,我的田地两头貌似丰收在望,但中间的玉米还只是膝盖般高,整个田地是“骑的骆驼吆的鸡、高的高来低的低”,虽然使出了浑身解数,收成却一塌糊涂。小麦种植也一样,纯属一个门外汉。看来种庄稼和当老师一样,得手把手和学生厮混在一起。
  二十年如一日的玉米记忆就是在这无以复加的苦难日子里形成的,玉米糁糁里煮些红薯,金裹银馒头,一煮就烂的裹裹面,争着抢着的玉米锅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母亲再怎么折腾,玉米还是玉米,花样再多也是不揭锅就知道的标配饭食。唯一深刻的美好记忆是过生日,母亲在玉米糁糁里埋了颗鸡蛋,叫周边的伙伴们眼红了好几天。
  玉米的确浑身是宝,它被锋利无比的锄头挖倒后,它的主干也是孩童手里甜美无比的“甘蔗”,甚至有着比甘蔗更美好的记忆。能种玉米的田地自然要种小麦,龙口夺食的农夫们早已迫不及待地把它打成捆,拉至地头,弃之若敝屣堆成小山头。只有到农闲时节的冬至时分,才想起它的存在,旋风般装上车,拉到后院一码,成为过冬的主要柴火。在它只有百天的仓促生命中,一直父亲般昂扬着它不屈的头颅,哪怕是暴风骤雨突然袭来,也未曾弯下它那孕育着绚烂生命的腰身。
  一直读不懂父亲,在他陪伴我十几年的回忆中除了不倦的身影便是他对我转瞬间皱起的眉头,还有那匕首般的目光。直到自己做了父亲,在陪儿子一同成长的岁月中,才深深体会到他那恨铁不成钢的心怀。下意识一直认为是他让我的童年失却了许多欢愉时光,四五岁开始就跟着两位姐姐屁股后面成了一位小大人,跌跌撞撞一直走到了今天。
  工作后,吃白面大米的时候居多,玉米也就自然而然成为可有可无的添彩副食。直到四五十岁后,突然间又对玉米焕发出一种很偏执的喜爱,甚至忘却几十年的儿时方言俚语也能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在三十年的生命迁徙中,突然顿悟,唯有玉米方是自己最合胃口的珍馐佳肴。最喜当年秋收后的新玉米糁糁,顿顿喝它都不厌烦,市场粮油店口口声声卖的新苞谷糁,还是和小区门口老大娘卖的苞谷糁不可同日而语。新的就是新的,锅里一煮便见分晓。也爱吃农家乐里的“水围城”,虽然是掺了许多白面的“四不像”。再不济,岳母打的白面搅团也喜欢得不得了。
  在自己的小院菜地里,种了五棵玉米,多了经管不过来。也种了几棵西红柿、几苗黄瓜,一畦炕面大的时令菜,长势都很好。唯有那几棵最易作务的玉米,却最叫人安心……
  我也是在对玉米的再次认识中,理解了父亲,认识了父亲。生活总也有一帆风顺的时候,也正是在这稍纵即逝的时分,时时惊醒,会突然间想起多灾多难的父母,正是他们玉米般廉价的默默情怀,一次次唤醒我日渐麻木的灵魂。
  (李巨怀: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长安大学研究员,发表作品200余万字,出版长篇小说《老牲》等3部,其中《书房沟》多次再版并被拍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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