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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受欢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与第2056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文章字数:587
  本报讯(史莉娜 贾延玲)10月14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与部分科室负责同志,上线参与市融媒体中心宝鸡广播电视台第2056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自2026年9月20日起,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对于广大缴存职工而言,最直接的影响体现在提取范围显著扩大、贷款额度普遍上调、服务便捷性全面提升三大方面。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该条例,在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出台两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与条例同日施行。针对群众关心的政策细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介绍。
  本次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内容是: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10年(含)内,仅限夫妻名下1套自住住房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装修标准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新增“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指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拥有自住住房的,仅限夫妻名下1套自住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额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当年缴纳物业费总额。
  两项新政策实施以来,已为我市247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73.9万元用于装修自住住房,为84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8.89万元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政策执行平稳,群众较为满意。
  《政风行风热线》下期(10月19日)上线单位:宝鸡市信访局。节目热线电话:3262548、3262549。问题征集邮箱:baojihfrx@163.com,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