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文章字数:850
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开幕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聚力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八场硬仗”,积极运用提案履职尽责,为我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智慧和力量。
截止2026年5月25日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95件。提案委员会根据宝鸡市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提案逐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立案526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88%,合并提案19件,未予立案50件。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73件,占71%;集体提案153件,占29%。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20件,占23%;政治建设方面提案9件,占2%;文化建设方面提案65件,占1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94件,占5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8件,占7%。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提案立足宝鸡发展全局,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工业智能制造、建设先进制造业名城、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强化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二是关注民生实事。提案坚持服务为民,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言献策。三是深化履职担当。广大政协委员牢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光荣使命,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努力为建设陕甘川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大会闭幕后,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已立案提案转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未予立案提案,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作为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研究;二是作为住宝省政协委员提案素材,供委员参考;三是由提案者完善后作为平时提案提交。
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提案,将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规定,作为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截止2026年5月25日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95件。提案委员会根据宝鸡市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和《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提案逐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立案526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88%,合并提案19件,未予立案50件。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73件,占71%;集体提案153件,占29%。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20件,占23%;政治建设方面提案9件,占2%;文化建设方面提案65件,占1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94件,占5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8件,占7%。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中心大局。提案立足宝鸡发展全局,聚焦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工业智能制造、建设先进制造业名城、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有效激发消费活力、强化秦岭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二是关注民生实事。提案坚持服务为民,围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关爱青少年身心健康、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言献策。三是深化履职担当。广大政协委员牢记“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光荣使命,积极运用提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努力为建设陕甘川宁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大会闭幕后,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已立案提案转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未予立案提案,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作为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研究;二是作为住宝省政协委员提案素材,供委员参考;三是由提案者完善后作为平时提案提交。
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提案,将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规定,作为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