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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文章字数:823
  本报讯 近日,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向市文物局、市审计局、市公路局、宝鸡港务区管委会等23个单位党组织的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本轮巡察于2025年8月中旬进驻,11月底结束现场巡察。12月2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线索处置意见。
  巡察反馈会议指出,上轮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明显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压实,政治生态总体积极向上向好,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自身要求更加严格,积极履职尽责,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职能职责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上轮巡察整改还不够彻底等问题和不足。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准确把握政治要求,提升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工作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大作用,深刻领悟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属性,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行动上找差距,真正把整改落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本单位得到贯彻落实。要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履行整改工作各方责任。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都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认真落实具体整改任务。要落实整改程序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按照市委对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统一安排,科学统筹实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制定翔实的整改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切实提升整改质量。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