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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政风行风热线 回音壁
解读税收优惠新政策 擦亮纳税信用“金名片”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参与第2006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文章字数:698
  本报讯(蒲林梅 贾延玲)1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上线参与市融媒体中心宝鸡广播电视台第2006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35.6亿元。在认真落实各项税费支持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年精准释放政策红利超33亿元,其中,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税费优惠22.89亿元,以“真金白银”有效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为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
  住房与汽车是百姓生活中的大宗消费。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个人销售住房与新能源汽车购置过程中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纳税信用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金名片”。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持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全市纳税信用整体水平连年向好,A级纳税人比例持续攀升。市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特别提示,为助力新设立经营主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务机关将在次月,依据经营主体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并提供查询服务,帮助经营主体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政风行风热线》下期(1月28日)上线单位:金台区人民政府。节目热线电话:3262548、3262549。问题征集邮箱:baojihfrx@163.com,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