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金台区
四年“办证难”问题得以解决
文章字数:580
  本报讯 因为开发企业的问题,群众住了四年的房子,还拿不到不动产权证。金台区纪委监委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聚焦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程督促推动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已为该小区49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余正在按照职能部门工作流程依次办理中。
  今年7月,金台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中山东路街道朗润星城小区,由于开发企业法人变更,企业未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250余万元的增值税,同时违规代收并涉嫌挪用契税64.5万元,导致121户居民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为此,区纪委监委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镇街扛牢主体责任,推动成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班,制定“一问题一方案一专班”攻坚台账,明确具体任务,实行销号管理。区税务局根据相关规定,协调解决开具增值税税票具体事宜;金台公安分局及时约见房企现法人及两名股东,将其在税务上的“非正常户”变更为正常户,配合完成开票等相关手续办理;中山东路街道与公安、税务、司法、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联动开展开发企业资产核查、手续办理等工作。目前,已为49户居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至此,历时四年之久的“办证难”问题得以化解。
  “我们将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持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进一步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推动整治不动产‘办证难’问题走深走实。”金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