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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公告
文章字数:150
  为了规范我行对公账户的管理,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请下列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被公告单位自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2025年11月21日


上接11月20日《宝鸡日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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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