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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农村幸福院建好还需管好
关华
文章字数:826
  据报道显示,自2016年我市启动农村幸福院建设以来,至今已累计建成1086所农村幸福院,覆盖率达98%。农村幸福院的建设,为我市广大农村老人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了坚实保障,但能否实现长效优质运行,仍需各方共同发力。
  截至去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据预测,到2035年前后将突破4亿。其中,占比最大的农村老年人年龄结构、空巢率、经济收入、养老费用、健康状况等指标与城镇差距较大。因此,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仍然任重道远。在我市投用的农村幸福院中,大都能聚焦空巢、独居和留守老人最迫切的就餐、医疗等需求,开办爱心助餐以及基本医疗服务,充分解决了居家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在外年轻人的后顾之忧,为破解农村养老难题提供了有效载体。然而,农村幸福院在运行和日常管理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农村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部分设施不健全、幸福院管理运转出现困难等,都需要相关部门提前研判、逐一破解,推动农村幸福院提质增效,实现高效、长效管理。
  提高我市农村幸福院管理服务水平,要坚持“有为政府”带动“有效市场”。依据《宝鸡市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要坚持“政府支持、部门帮扶、村级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稳定资金来源,确保服务质量;要与村级阵地、文化惠民工程、助残服务设施等有机结合,兼顾村级经济状况和群众意愿,整合项目资金,实现资源共享;在探索长效管理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对建成投用的农村幸福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综合评价和星级评定,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效能;此外,还要大力培养养老领域高素质劳动者和专业人才,鼓励成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为主体的农村养老互助服务队,汇聚多方力量,增强农村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
  一个社会幸福不幸福,一个重要指标是看老年人幸福不幸福。只有不断探索,创新运行模式,才能让农村幸福院适应老年人不断变化的养老需求,推动我市农村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广大农村老年人享有更加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