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热线 回音壁

推进城市防涝排水治理 明确小区公共收益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1968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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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贾延玲 蒲林梅)7月1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上线参与宝鸡市融媒体中心宝鸡广播电视台第1968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城市排水防涝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今年入汛以来,市住建局根据历年汛期雨水排放情况,会同相关负责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市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方案,积极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降低内涝风险。对市区排水排涝设施及22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汛前全面检查。对24处易积水点实行不间断视频监控。建立了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一点一策”抽排水和交通疏导方案,确保强降雨时快速响应、积极处置。5月23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市区排水防涝应急演练,模拟黄色、橙色暴雨预警状态下,大范围积水抽排以及排水、燃气、供水管道抢修、群众疏散和救援等,提升多部门协同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坚决守好城市安全底线。
  小区公共收益包含哪些,属于谁,如何管理、使用?围绕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根据6月下旬出台的《宝鸡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进行了说明。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来源,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一是利用住宅小区的围墙、小区出入口或者大门、建筑物外立面、楼道、屋面、电梯轿厢、外墙等设置广告所得的收益;二是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地、道路停放车辆收取的场地占用费;三是利用小区共有场地引入的直饮水机、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收取的场地占用费或摊位租赁费;四是利用业主共有的物业用房、健身房(馆)、立体停车场、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场地进行租赁或经营产生的收益;五是通过占用、出租通信基站建设场地、安装充电桩等所产生的收益;六是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的共用设施设备回收残值产生的收益以及因小区共用设施损坏所得的赔偿;七是公共收益利息收入;八是其他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收益。小区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所有,应该单独分类列账存储管理,独立核算,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用于与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无关的事项。
  《政风行风热线》下期(7月16日)上线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节目热线电话3262548、3262549。问题征集邮箱:baojihfrx@163.com,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