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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林长制工作进展顺利
本月底前制定印发县级方案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为了确保年底全面建立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市在印发市级林长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求9月底前制定印发县级林长制工作方案,10月底前制定印发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筑牢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草原等生态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市林业局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谋划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森林草原等资源保护发展现状,印发了《宝鸡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为实现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施方案》中设立了市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镇(街)、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到今年底,基本建成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市林业局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安庆市、陕西省咸阳市等地成功经验,拟定了《市林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市林长制巡查制度》《市林长制信息共享制度》《市林长制督察考核制度》等,并征求了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目前正在修改完善,夯实工作基础。
  为推动工作落实,市林业局还建立了林长制工作周通报制度,对县区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每周予以通报,切实加快了各县区林长制工作进展。据了解,目前,凤县作为全市林长制试点县,已全面建立了林长制组织体系,宝鸡高新区、眉县、凤翔区、太白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已印发,其他县区均起草了初步工作方案,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核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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