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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人民法院:
上门立案解烦忧

  本报讯“喂?请问是金台法院吗?我想申请执行立案,但家离你们法院有40多公里,我腿脚也有问题,实在是出门不方便……”近日,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来自陈仓区一位八旬老人的求助电话。
  由于老人言语表达和听力方面的原因,导致电话中沟通略有不畅,鉴于此种情况,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张凤决定带领干警赶往陈仓区某小区进行上门立案。经过上门了解,原来朱某系一起合同纠纷的原告,案件宣判后,被告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朱某无奈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朱某是独居老人,现已88岁高龄,加之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平时靠助行器在家中行走,下楼外出极不方便,在得知金台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上门立案电话后,便向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提出上门立案的需求。在上门立案前,张凤提前准备好执行案件立案所需材料清单,为朱某复印好制式的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离开时,老人还激动地一直拉住张凤的手不放,不断地向法院干警致谢,“感谢法院的贴心服务,天气这么热还上门立案,太感谢你们了!”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金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为落脚点,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工作切入点,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推出20余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持续为人民群众提供零距离、多角度、全方位的立案诉讼服务体验,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本报记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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